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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开普票金额超过500万,税务局让转为一般纳税人合理吗

发表时间:2024-08-18 14:14:06 来源:网友投稿

税务局的做法是正确的,不但合理,而且合法。

因为民办学校也是市场经营主体,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规模纳税以外的纳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而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指的是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而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达到规定标准仍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所以开具普通发票超过500万元,说明实际销售额更是超过500万元,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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