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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没付款可以作废吗

发表时间:2024-08-18 14:54:34 来源:网友投稿

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

红字冲回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冲回销货处理。开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没付款,如果当月收回了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就可以作废。开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没付款,如果跨月收回了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就可以开红字发票。开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没付款,如果跨月对方已经认证,购买方出具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就可以开红字发票。扩展资料: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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