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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地方和中央分成比例

发表时间:2024-08-18 17:49:13 来源:网友投稿

个人所得税除了存款利息的个税归属中央以外,正常所得税收部分在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是由中央占百分之六十,地方占百分之四十。

自从所得税分享改革以后,中央与地方两者的分配方式不断得到规范,中央对于地方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逐步降低了地区间的财力差距,初步达成预定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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