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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每月营业额为45000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发表时间:2024-08-18 18:57:12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开饭店属于提供应税劳务,应该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另外还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您一个月取得8万元的收入,就需缴纳营业税80000×5%=4000元,缴纳城建税4000×5%=200元,缴纳教育费附加4000×3%=120元。

1、5%的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由地税征收。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其费率为1%~1.5%左右。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额*适用费率)4、企业所得税25%,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上缴。

5、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3% 0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7超过80000的部分45% 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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