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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社保缴费标准

发表时间:2024-08-18 19:15:00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长沙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1、缴费基数养老保险:6006元/月根据《关于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6006元/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暂据此保底封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可在3604元/月和18018元/月之间选择任一整数为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6006元/月工伤保险: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参保人员工资之和)乘以缴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不保底封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本人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按30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当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大于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时,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根据《关于确定2021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确定2021年度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460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380元,下限为3276元。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4工伤保险:位缴费比例为0.56%,个人不缴纳;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不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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