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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税收种类

发表时间:2024-08-18 19:19:37 来源:网友投稿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1994年税制改革,省级以下国、地税系统分设。

一、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4中央企业所得税;5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企业所得税、资源税;7印花税(证券交易部分);8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已废除);9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

10、车辆购置税。

二、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船使用税;6房产税;7烟叶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耕地占用税;11、企业所得税(除国税征管部分);12、印花税(除国税征管部分);13、筵席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宣布筵席税已经失效。);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教育费附加。扩展资料: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将税收划分成不同的种别。所以不同的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税种的名称一般也以征税对象来命名。如对增值额课税的税种,称为增值税;对资源课税的税种,称为资源税等。这些要素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具体的税种,各类税种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992年9月4日通过,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2、税法特征:税法具有多样性、规范性、统一性、技术性、经济性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凭借国家政权赋予的权力,以国家政权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税款。如果纳税人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税务机关就要追缴税款、滞纳金,依法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还要由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偷税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用欺骗、隐瞒等方式(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欠税是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纳税而拖欠税款的行为。骗税是纳税人或人员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在我国出口退税是对纳税人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纳或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国际惯例。抗税是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聚众闹事威胁、围攻税务机关和殴打税务干部,拒不缴纳税款的,就属于抗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种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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