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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怎么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发表时间:2024-08-18 19:26:32 来源:网友投稿

税法有规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超出当期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不予扣除,因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同期存款利息为12/200=6%,应调增非金融机构借款=40-40*6%=37.6万,为筹建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应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利息=12万*9/12=9万;应调增所得税=9万,财务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7.6+9=46.6万。应纳所得税的计算:

(1)计算征收办法: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

(2)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 25%或=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25%(3)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额企业所得税税款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若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汇率折合人民币缴纳。扩展资料: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调减: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所以即使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也只能按照实际发生的60%税前扣除,超过60%的部分要调增,一般情况下都是调增,除非有漏项。比如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纳税调增调减项目:

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2. 保险费.3. 借款费用.4. 业务招待费.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 公益、救济性捐赠.7. 企业之间各种支出.8. 特别纳税调整.9. 罚款、罚金、滞纳金.10.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11. 赞助支出.12. 准备金.二、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权益性投资所得.2. 技术转让所得.3. 国债利息收入.4. 亏损弥补.5.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6.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7.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8. 加计扣除.9. 创投企业.10. 资源综合利用.11. 购置节能减排设备.12. 不征税收入.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 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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