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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餐饮发票税点

发表时间:2024-08-18 19:56:21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主观: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餐饮发票税率是6%(连续12个月应税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餐馆、饭店等餐饮企业销售外卖食品,不属于销售货物,不用按照17%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改增后相关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其中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是最低的6%税率。法律客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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