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下属单位
一、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与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合署)负责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 广州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副局级,内设综合部、储备管理部、军粮管理部、财务统计部4个副处级机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储备粮管理、军粮供应管理、粮食流通统计等粮食(含食用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储备粮管理,按分工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提出仓储设施建设和相关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协助开展代储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的管理;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拟定军粮供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军粮供应计划执行、军粮质量、军供财务和军供网点监管工作,提出完善军粮保障体系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财会统计,参与粮食监测预警、信息汇总发布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粮食储存技术规范和质量卫生标准,指导开展粮食仓储技术创新的推广应用;承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州市地铁工程资金协调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负责组织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运用、增值和还贷,并对建设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负责轨道交通土地储备和沿线物业开发等资金的筹集和监管;承担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研究工作;承担轨道交通投融资方案研究工作;具体负责组织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概算复核、合同变更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三)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内设综合部、节能监察部、节能服务部3个机构。主要任务:配合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监察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节能监察日常工作:
(1)监督检查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设计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2)监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
(3)受理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
(4)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日常监察工作;
(5)受市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
(6)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
(四)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研究评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正处级。主要任务是:开展投资形势分析,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促进社会投资、加强政府投资工作等方面政策建议;承担市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承担市政府投资前期研究策划以及投融资研究等有关工作;具体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受市发展改革委委托,负责组织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近期建设规划及初步设计概算、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审核评估意见;在市发展改革委的组织下,具体实施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后评价工作;承担市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机关干部教职员工住宅小区)的有关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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