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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如何认定逆向分配

发表时间:2024-08-18 21:56:50 来源:网友投稿

(一)登记。

主管部门或调入单位人事部门派人将拟调人员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送省政务中心人社厅行政审批管理处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二)初审。承办人员按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对调动材料和人事档案进行初审。

(三)告知。对不符合人员调动规定的,书面说明理由,退回材料。对相关材料不完整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

(四)受理。调动材料和人事档案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

(五)审核。省人社厅行政审批管理处进行审核。对拟同意调动的人员材料报领导审批;不同意的人员调动材料退回报送单位,并书面告知理由。六)办结。凡符合政策规定,调动材料齐备的,省人社厅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调动手续。事业编制的干部,调任党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这叫“逆向调动”,属于违规用人。这种现象正常的途径,是原来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工。随着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党政机构承担,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原来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人员,可以随职能调整到党政机关工作,以确保原来工作的连续性不受机构改革的影响。非正常的途径,则是事业人员违背公务员岗位“凡进必考”的原则,通过调动,调整到党政机关任职,使用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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