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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梅林是个什么官.

发表时间:2024-08-19 08:41:54 来源:网友投稿

清朝“梅林”是蒙古族部落里特有的官职,即总兵,执掌王府全部兵马,职权非常重要。

清代总兵为绿营兵正,官阶正二品,受提督统辖,掌理本镇军务,又称“总镇”。其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称“镇标”。清初总兵无定品,系左右都督、同知各衔,乾隆十八年(1735),始定品秩。京师步兵营有左、右翼总兵,为步兵统领佐官,清末,北洋海师亦有左、右翼总兵,各统铁甲舰为领翼队长。一般来说清朝在全中国设有总兵定员83名,其中,陆路总兵约占70名,水路13名,统辖中国十八省614防营约63万兵力。就台湾而言20世纪前,台湾总兵受台湾道节制,统辖部队称台湾镇,官衔也叫台湾镇总兵,人数在一万名至一万五千名左右。扩展资料:清朝为分化蒙古族,控制其上层贵族而实行盟旗制度。天命九年(1624)后金统治者对归附的蒙古部众,按八旗组织原则在其原有社会制度基础上编制旗分,后复以此办法陆续安置归附的蒙古诸部。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尔扈特部蒙古返归中国后,全蒙古部众悉数被纳入盟旗体制。此制自初置至完备,历时一百四十多年。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每盟设盟长一人、副盟长一人,原由盟内各旗札萨克在会盟时推举,后改由理藩院就盟内各旗札萨克中签请皇帝派人兼摄。喀尔喀蒙古各盟是在部的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部长又是盟长。盟并非一级行政机构,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充当三年一次的会盟召集人,履行比丁、练兵、清查钱谷、审理重大刑名案件等职责,但无发兵权,不能直接干涉各旗内部事务,也无权向各旗发布命令,只是对盟内各旗札萨克实行监督,有责任随时告发札萨克的不法或叛逆行为。厄鲁特蒙古各盟则不设盟长,其盟务由该管地区将军或办事大臣直接掌管。旗是清廷设在蒙古地区的行政、军事单位,也是清朝皇帝赐给旗内各级封建主的世袭领地。旗是经过编织佐领,安置属民,分给牧地,划定旗界,任命札萨克形成的。任命札萨克时,不但要考虑在部内的影响及地位,而且还要考虑对清廷是否忠顺有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梅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盟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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