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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的约谈说明可以采取的形式包括

发表时间:2024-08-19 12:49:06 来源:网友投稿

评估对象的约谈说明可以采取的形式包括:电话说明、书面说明、电子邮件说明、当面说明。

评估对象指对其进行市场分析、技术分析和经济分析的规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是国家预算拨款还是银行贷款或引进外资,也不论是基本建设还是技术改造,只要是规划项目都是评估对象。项目评估的主要依据是规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结论的审查和再评价,是评估者从长远和客观的角度,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来判明可行性研究的准确程度,对项目可行还是不可行作出最后判断,这就是说项目评估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鉴于它们的概念和作用的区别,决定了它们必须由不同单位来做。可行性研究一般由设计单位和经济咨询单位来做。项目评估则由项目隶属政府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贷款银行等有权机构来做,或由上述部门委托专门评估机构来做。从项目管理意义上讲,可行性研究基本上属于项目论证工作,而评估基本上是项目决策阶段的工作。平常所指的评估对象,就是指对国民经济有一定影响的计划准备中的固定资产投资规划项目。评估的基本原则:

1、客观性:评估指南应以事实和数据为基础,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的影响。在制定评估标准和方法时,要确保所依据的信息来源可靠,评估结果能够真实反映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2、公正性:评估指南应公平对待所有被评估对象,避免因性别、年龄、种族、地域等因素导致的歧视。

3、可操作性:评估指南应明确具体,便于操作。评估标准和方法应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实施。同时评估过程应尽量简化,降低评估者的劳动强度,提高评估效率。

4、可比性:评估指南应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使得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的评估结果具有可比性。这有助于比较不同被评估对象之间的优劣,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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