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补贴,属于什么科目啊
出差中的补助一般是计入“差旅费”明细科目的或者应付福利费。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建议放差旅费里。关于差旅费补贴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标准,并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税务机关,按照该标准发放的差旅费补贴,有规范的领取手续,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扩展资料《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国税函[2009]3号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所以如果公司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给员工发放个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应在应付福利费项目填报调整。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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