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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使用于军事是什么时候

发表时间:2024-08-19 14:38:25 来源:网友投稿

火器的产生来源于火药的发明。

我国是世界上发明火器最早的国家。早在公元10世纪之初,火药己应用于军事。路振《九国志》说:唐哀宗天佑元年(公元904年),郑幡攻豫章(今南昌),"发机巨火",把龙沙门烧了。据北宋初的许洞解释,"巨火"就是火炮、火箭之类的东西,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火药应用于军事的记载。北宋时火药应用于军事较为广泛。《宋史》记述:公元970年,兵部令史冯继升提出制造火箭法。公元975年宋军用火箭、火炮与南唐作战。公元l00O年,神卫水师队长唐福向朝廷献火箭、火球、火蒺黎。公元1002年知宁化军刘永锡向朝廷献所制火炮,真宗赵恒令"沿边造之以充用"。到仁宗时(公元1023一1063年)曾公亮等所著《武经总要》中,综述了当时的火器有火箭、火炮、火药鞭箭、引火球、蒺黎火球、铁嘴火鹞、竹火鹞、霹雳火球、烟球、毒烟球等10余种。从上述史料看来,我国在公元11世纪初已开始在军事上应用火药,到11世纪70年代以后,应用更加广泛,而且也有较迅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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