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山东德州军转赋分标准

山东德州军转赋分标准

发表时间:2024-08-19 15:31:15 来源:网友投稿

1、军龄:每年0.5分。

2、立功受奖:获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战时一等功的计20分;获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计10分;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计5分;获三等功的计1分。

3、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满10年计5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再加0.5分,在同一时间段内,各项分数不重复累加。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