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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职人员欠款不还的规定

发表时间:2024-08-19 16:20:52 来源:网友投稿

云南省公职人员欠款不还,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公务员因私人原因需要借款,应当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款数额、用途、还款期限等内容,并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还款。如果公务员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还款,借款人可以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根据《云南省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规定,将面临从轻警告到开除公职的处分。对于涉及经济方面的违规行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云南省公务员借款管理办法》规定,公务员应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廉洁自律的原则,不得在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以及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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