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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

发表时间:2024-08-21 09:15:35 来源:网友投稿

学前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介绍如下:学前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分为以下5阶段:0~1岁:对音乐作出各种反应。

1~2岁:自发、本能地“创作”歌曲。2~3岁:开始能把听到的歌曲片段模仿地唱出。3~4岁:能感知旋律轮廓,如果此时开始学习某种乐器的演奏,可以培养其绝对音感。4~5岁:能辨别音高、音区,能重复简单的节奏。5~6岁:能辨别理解响亮之声和柔和之声,能从一些简单的旋律或节奏模式中辨认出相同的部分。6~7岁:在唱歌的音高方面已较为准确,明白有调性的音乐比不成调的音符的堆砌好听。当孩子们听到连贯、悠扬的音乐时,他们会很自然地去模仿鸟飞、鱼游等动作;当他们听到激昂向上、力度较强的音乐时,他们会用跺脚、迈大步或用自己创造的相应的大幅度动作来表现音乐的高扬和欢腾气氛。音乐的表现力和创造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合而为一的。音乐的感受力和音乐的表现力,都是音乐的基本能力,它是一种人人都具有的、在音乐活动中能够得到激发、挖掘和发展的能力,它的语言一样是一种独立的能力结构,有它自己独特的规律。当然它和其他所有的能力一样,也会表现出明显的个体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参与音乐活动的每个个体的大脑生理机制不同,所处的生活环境、音乐环境不同,个体认知发展水平不同所带来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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