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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职称

发表时间:2024-08-21 12:41:08 来源:网友投稿

护士职称分为:初级(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主管护师)和高级(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初级护士资格取得方式: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护理学(初级士,专业代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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