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广西宅基地审批流程

广西宅基地审批流程

发表时间:2024-08-21 20:11:22 来源:网友投稿

如下: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分户后需要建住宅又无宅基地的,可以向村(居)民小组提出申请。

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村(居)民小组讨论同意后报村(居)民委员会,经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并在村(居)民小组内公示15日,无异议后报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宅基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由村(居)民小组或村(居)民委员会将审批结果在当地张榜公布。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宅基地审批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