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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谁说的

发表时间:2024-08-21 20:25:14 来源:网友投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原出处为元曲四大家马致远《任风子》“可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这般说才是”。

在后来的演变过程中,却变成了一个较为笼统和以偏概全的说法,欠债还钱真的就天经地义吗?这句话的正确性应当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条件就是:以法律为标准。意思就是说:债务不仅要合法有效,且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在此前提条件下,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按照相关合同及协议履行义务,债务人有义务偿还合法范围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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