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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什么时候确认收入,什么时候视同销售

发表时间:2024-08-21 22:38:56 来源:网友投稿

一、这里的视同销售和确认收入是不矛盾的。

17年初级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教材“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例2 - 18】甲公司为家电生产企业,共有职工200名,其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2x16年12月,甲公司以其生产的每台成本为900元的电暖器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该型号的电暖器市场售价为每台1 000元,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198 900 管理费用 35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34 000 本例中,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 200×1 000+200×1 000×17%=234 000(元)。其中应记入“生产成本”科目的金额= 170×1 000+170×1 000×17%=198 900(元);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的金额= 30×(1 000+30×1 000×17%=35 100(元)。【例2-20】承【例2-18】甲公司向职工发放电暖器作为福利,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赍币性福利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000 贷:库存商品——电暖器 180 000 甲公司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200×1 000=200 000(元) 甲公司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l 000×17%=34 000(元) 甲公司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200×900=180 000(元) 二、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剩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含增值税) 同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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