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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起源

发表时间:2024-08-22 00:14:04 来源:网友投稿

公元前 6世纪,在古希腊奴隶制城邦形成时期,一些哲学家围绕各种哲学命题进行了争论,产生了辩论的方法。

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均使用“辩证法”这个词语,但在不同哲学家那里,这个词的意思是不同的。辩证法有的指一切真实存在的科学,有的指或然意见的科学,有的指逻辑,有的指世界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哲学思想。辩证法即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的发展有一个过程。辩证法发展的第一阶段是通过辩论达到真理,是辩证法发展的思辩阶段;第二阶段是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辩证法发展的实证阶段;作为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第三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即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阶段。如果说第一阶段是认识论的辩证法,第二阶段是本体论的辩证法,第三阶段则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对称辩证法。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即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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