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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的国有出让土地怎么报建

发表时间:2024-08-23 19:58:18 来源:网友投稿

国有土地申报报建程序:

1、单位申请;

2、县政府同意公开交易出让的批复文件1份;

3、拟出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拟出让地块地上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

5、土地设定抵押权的,抵押银行出具的关于同意处置该幅土地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

6、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处置该幅土地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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