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了出口发票并报关了,进项发票就一定要在当月认证吗
货物出口,是在本月,进项发票没到,那就先不用做帐,出口发票也不要开,下月发票到了,再开,再做出口的帐务包括退税,转成本.退税申报是90天期限,所以在90天内做应该没问题,在帐务上是没进货没出货.如果你暂估入库了,也不需要计提增值税,只暂估商品.当然不用报税,暂估时:借记 库存商品 贷记 应付帐款 同样转成本,下月再冲回,发票到做正常退税,和结转成本.其实你做暂估,很麻烦,得调帐,你当月出口,不一定当月回款,就是说收入也不确定,成本也不是准确数,那就得回款,发票到时,一起做,又不用调收入,也不用调成本.我公司是外贸和内贸都有的,我们出口基本上是这样做的,就是当月出口,在出口90天内开票做帐暂估成本,通过待抵扣进项税科目核算。
在这种方法下,企业在应交税费账户下面开设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以及待抵扣进项税等二级账户。
5月份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出口报关销售时:借:应收账款 1200000贷:主营业务收人——出口销售收人 1200000暂估购进: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000000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170000贷:应付账款 1170000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0贷:库存商品 1000000结转不得退税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00012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取得进项税发票认证: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贷:应交税费一一待抵扣进项税额 130000——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000确认应收出口退税:借:应收出口退税 130000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00待抵扣进项税账户的借方登记购进商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估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方登记为已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及不得退税的进项税额,借方余额表示应收的出口退税额。该方法的优点是:企业只有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并认证时才进行应交增值税的处理,这样企业账簿的数据与增值税申报表及出口退税申报表的数据一致,便于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并核对相关的数据;并且保持了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及应交增值税账户核算内容的明确性与稳定性,不容易出错。缺点是:在应交税费下增设了一个“待抵扣进项税”账户作为过渡性账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账簿的登记工作。在外贸企业的实践中,不同的企业分别采用这三种核算方法来核算暂估业务,但是笔者认为第三种方法兼顾了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表的要求,更加符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不会导致企业的资产被高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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