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水利正高工程师职称评定要求

水利正高工程师职称评定要求

发表时间:2024-08-23 21:21:15 来源:网友投稿

评定要求如下1.正常申报。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聘工程师职务五年(含)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非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的,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2)完成四门以上相关专业单科教育,取得专业结业证书;(3)受聘工程师职务7年(含)以上。对原不具备规定学历,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又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学历的,其取得学历后的工程师任职资历不少于一年。

2. 破格申报。对于确有真才实学,工作实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经单位审核推荐,可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6〕2号)的要求破格申报。各单位应严格审核把关,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实绩材料。原则上学历、资历不得双破。

3. 转评。已被评聘为工程系列其它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要求转评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在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且符合申报条件。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