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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保2次报销的规定

发表时间:2024-08-23 23:30:34 来源:网友投稿

一、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门诊、急诊)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

如果一年内累计的门诊、急诊费用,职工不到2000元、退休人员不到1300元,由参保人员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如果在自然年度内达到了起付线以上金额,就可以适用大额医疗互助制度二住院费用的报销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注意:门诊、住院为两个起付线。

三、住院费用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时报多少 如果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较多,超出了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的费用将按大额医疗互助的有关标准报销,即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一年以内大额医疗互助的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10万元。医保二次报销需要什么资料?领取二次补助时,请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本人的本市***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人的二代居民***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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