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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纲领的结束时间

发表时间:2024-08-24 03:06:27 来源:网友投稿

《共同纲领》结束时间是1954年9月。

《共同纲领》是1949年9月,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和制定的。它确定新中国的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还规定了建设新中国的总政策和总原则。共八章六十条。它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也加紧进行。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真正反映人民利益的宪法。宪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基本形成。这次会议的召开和宪法的制定,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以《共同纲领》代替宪法的过渡状态,加强了人民民主制度,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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