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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系统怎么办理休学后复学

发表时间:2024-08-24 16:01:25 来源:网友投稿

【复学】办理时间:研究生休学期满,应在开学前1周或注册周向学校申请复学。

期满后仍不能复学、休学累计时间未达到最长时间的,可继续申请休学。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有关规定予以退学。办理流程:登陆“校内门户”→ 点击“全部”→点击“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填写学籍异动申请” → 选择“休复” → 确定并填写相关信息 →提交申请 → 打印审批表 → 按顺序办理各项签字、盖章 → 将异动审批表交至研究生院。因病休学者应到北京大学医院复查,复查合格者,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在异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北京大学医院保健科复查合格证明书,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准予复学后办理复学手续。其它原因休学者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在异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准予复学后办理复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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