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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如何填写

发表时间:2024-08-24 16:55:23 来源:网友投稿

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原则上应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对于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延至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面试要提交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提交《自述》和《考生情况调查表》。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社会在职人员提供: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离职证明;2、个人详细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3、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4、外语水平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希望你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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