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明确的陈述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所期待得到的学生的学习结果。为了克服教学目标陈述的含糊性,心理学家提出了行为目标和心理与行为相结合的目标的表述理论。
(1)行为目标
行为目标是指用可观察和可测量的行为陈述的教学目标。行为目标的陈述具备三个要素。①具体目标,即用行为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②产生条件,即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③行为标准,即提出符合行为要求的行为标准。
(2)心理与行为相结合的目标
根据认知学习理论,教学活动中学生学习的实质是内在的心理变化。但内在的心理变化无法直接观察到。所以有人提出了内部心理与外部行为相结合的目标陈述方法。用这种方法陈述的教学目标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一般教学目标,用一个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所产生的内部变化,如记忆、知觉、理解、创造、欣赏等;第二部分为具体教学目标,列出具体行为样例,即学生通过教学所产生的能反映内在心理变化的外显行为。
总之陈述得好的教学目标必须符合三个基本要求。第一教学目标应陈述通过一定的学习活动后,学生的内在心理状态的变化情况,如能力的提高、态度的改善、正确价值观的建立等,而不是陈述教师的行为;第二,陈述得好的教育目标应反映学生学习的类型,如知识、技能、社会规范等。即使在同一学习类型中,也还应反映学生掌握的水平,如知识领域中的目标应反映记忆、理解和运用三个层次;第三,教学目标的陈述应力求明确、具体,并便于观察和测量,尽量避免用含糊的和不切实际的语言陈述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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