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什么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
基于中国法学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应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第一推进基础学科和传统学科的转型升级。法理学、法史学等基础学科和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传统学科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智识资源,持续不断地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但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进程相比,仍存在理论脱离实际、概念和命题老化、研究方法陈旧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加快推动基础学科和传统学科立足实践、创新方法、转型升级,指引它们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凝练新概念新命题新理论。尤其是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和民法学,它们在法学学科体系中体量大、内容多、影响广,必须以研究和解决中国问题、凸显中国特色为导向。
更加注重立足国情和本土资源,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提炼规律性认识,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并将其贯穿于法学研究和教学全过程,使我国的法学基础学科和传统学科坚持法治的中国道路、凝聚法治的中国经验、彰显法治的中国精神。
第二推进新兴学科的原始创新。面对社会发展和法治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和新需求,发展新兴学科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当务之急。
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法治学、立法学、司法学、国家安全法学、党内法规学、社会治理法学、网络法学、数据法学、计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空间法学、气候法学、极地法学等就是诸多新兴学科的代表。新兴学科是在实践需求中产生的,也必然要在解决实践问题中成长,从实际出发、从问题入手的原始创新是发展新兴学科的唯一选择。
第三推进交叉学科加快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各环节中的诸多问题,仅靠法学一个学科是难以解决的,需要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网络工程学、生物科学、数学等学科的共同参与,需要文理工医等学科领域的协同攻关。
加快发展法学交叉学科,关键是要加强交叉学科的范畴研究,以推进概念共享。概念共享是建设交叉学科的前提,也是衡量交叉学科发展水平的标尺。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法政治学、法伦理学、比较法文化、法律方法论、法律与文学、法律与艺术研究等,正是在范畴研究和概念共享的沃土上蓬勃成长起来的。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
一个国家的话语体系是以本国语言文字对由诸多概念、理论、信念和经验所组成的思想体系的系统表达,话语体系以其自身所负载的思想力量而形成的影响力、支配力、权威力就是话语权。法学话语体系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们占领世界话语体系高地、掌握话语主动权的能力仍显不足,特别是在国际法治和全球治理领域,“西强我弱”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话语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我国发展优势和综合实力还没有转化为话语优势。
近代以来我国法治领域基本上是“西学东渐”,以引进西方法治话语为主。经过40余年改革开放和学术创新,我们有条件有能力提出推进中外法治思想和法学话语的双向交流和互鉴。但与构建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相比,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的难度更大、任务更重、耗时更长。
这是因为话语的内核是思想,法学话语体系能否建成、法学话语权能否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能否产生出具有感召力、影响力和说服力的法学思想体系,以及能否产生出创造这一思想体系的法学思想家群体。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的建构,离不开法学学术研究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法治实践基础上的思想创造,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成果,也离不开解放思想、创新理论、平等对话的学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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