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和简介不多于30字
张志和(732年—774年?),字子同,初名龟龄,号玄真子。祁门县灯塔乡张村庇人,祖籍浙江金华,先祖湖州长兴房塘。张志和三岁就能读书,六岁做文章,十六岁明经及第,先后任翰林待诏、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南浦县尉等职。后有感于宦海风波和人生无常,在母亲和妻子相继故去的情况下,弃官弃家,浪迹江湖。唐肃宗曾赐给他奴、婢各一,称“渔童”和“樵青”,张志和遂偕婢隐居于太湖流域的东西苕溪与霅溪一带,扁舟垂纶,浮三江,泛五湖,渔樵为乐。
唐大历九年(774年),张志和应时湖州刺史颜真卿的邀请,前往湖州拜会颜真卿,同年冬十二月,和颜真卿等东游平望驿时,不慎在平望莺脰湖落水身亡。
著作有《玄真子》十二卷三万字,《大易》十五卷,有《渔夫词》五首、诗七首传世。
概述图参考资料“祁门《张氏宗谱》张志和像”[1]
本名
张志和
别称
张龟龄
字号
字子同
号烟波钓徒玄真子
所处时代
唐代
民族族群
汉族
人物生平
少年成名
开元二十年(732年)正月初一,张志和在京城长安行馆诞生,因娠前其母梦见有神仙献灵龟吞服,取名龟龄。
张志和童年聪明伶俐,三岁就能读书,六岁就能做文章,且过目成诵。开元二十七年(739年),张志和跟随父亲在翰林院游玩,翰林院宋学士以锦林文集戏之,张志和过目成诵,传为佳话。唐玄宗听说后亲自出题试考,张志和对答如流,玄宗甚感奇异,赐优养翰林院。
天宝六年(747年),16岁的张志和因在道术方面的一技之长,被李亨赏重,增补京兆户籍,游历太学。[2]
平步青云
天宝十年(751年)张志和弱冠之年,太学结业,太子李亨为张志和亲赐御名,改名志和,取字子同。以其之聪明能干,擢第,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事,留在翰林待用,供奉东宫,享受八品(上)待遇,掌受诸曹及五府、外府之事,句稽抄目,印给纸笔。
张志和坐像
天宝十一年(752年),张志和恩准回家省亲时,协助地方官吏除奸灭盗,功绩显著,誉为“神张”。
天宝十二年(753年),张志和外擢杭州,候补杭州刺史,除土豪恶霸李保。
天宝十四年(755年),安禄山起兵反唐,陷洛阳。张志和随太子李享转战灵武一带,擢除朔方招讨使。
天宝十五年至德元年(756年),唐玄宗奔蜀,太子李享即位于灵武,是为肃宗。张志和与舅李泌时常献计于肃宗,征调回纥兵,谋“三地禁四将计”,败安禄山于河上,取得了平定安史之乱的战略性胜利。擢授张志和为左金吾卫大将军,享正三品待遇。[2]
归隐田园
至德二年(757年),张志和由外官擢至内官,奉上皇还西京,封(吏部)金紫光禄大夫,仍享正三品待遇。但是肃宗为了急于收复京师,掌控内外局势主动力,答应了回纥苛刻的条件,张志和力谏肃宗收回成命,纳陈时事,于是,张志和“坐事贬南浦尉”。同年张志和父张游朝卒。
至德三年乾元元年(758年),张志和以“亲丧”为由脱离官场。
张志和虽受贬任南浦尉的处分,但肃宗为了树立自己的亲信,笼络人才,加上张志和母新丧,经量移后,赦张志和无罪,并赠奴、婢各一个给张志和,同时敕加赠张志和母亲为秦国贤德夫人,赐表白四段、白银二千四百两,以荣葬之资,意欲让张志和守孝三年期满后再回朝廷效力,暂回原籍,以资待用。张志和回老家后,葬母于祁门赤山镇西五里之润田,亲自负土崇圹,并结庐于墓侧,植柏成林,朝夕拜哭,克尽孝道。
上元二年(761年),张志和在祁门润田守孝三周年期满,妻程氏又卒,遂无复宦意。为了逃避唐肃宗的寻访,只带了渔童、樵青,告别亲朋好友,游黄山、绩溪等地。然后复游吴楚山水,最后来到湖州城西西塞山渔隐,自称烟波钓徒。在此写下了著名的词句“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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