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叙后议先议后叙夹叙夹议好处分别是什么~~
先叙后议由实到虚,由事及理,体现了摆事实、讲道理的原则,这样读起来亲切自然,顺理成章;即如批判,也是事实俱在,铁证如山,使论敌无可辩驳。
再者“先叙”也是创造情景,引人人胜的简捷手法,通过“先叙”,或勾勒形象。或摆出事实或述说论点,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和注意,从而把读者吸引到“后议”的轨道中去。
夹叙夹议。议论及时敏快,便于乘隙击虚,同时可使文章显得疏密有致,事理相融,波澜起伏,张弛自如。夹叙夹议可粗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在同一段里边叙边议,随叙随议,这是夹叙夹议。
先议后叙。单纯的先议后叙,在杂文中比较少见,后面置以叙述的,往往是前文有叙有议,以议为主,末尾叙以记事,以用事实说话,佐征论点。其行文用意在“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在最后回合给论敌一个“回马枪”。
扩展资料
叙述的方式
1、概述法。即用凝练的语言概述事件的本身或经过,以便于引发议论,这种方法比较多见。例如有篇《喝彩的流弊》的文章,开头这样写道:“剧院里看戏,当演员演唱到传神的节骨眼上,观众情不自禁地报之以满堂彩。于演员于观众,这都是一种正常的交流。
但喝彩总要贵当其时、其事,乃至其量,不当,则为流弊。”就是先叙戏院里看戏喝彩的事件,而后引出“但喝彩,总是贵当其时、其事,乃至其量,不当,则为流弊”的论点来的。由此入题让人觉得自然贴切。
2、摘录法。即直接摘录事件发生过程中人物的有关语言,省去事件本身的叙写,而摘录的人物语言则与论点直接相关。
譬如有一篇《阿谀我者是吾贼》的文章,就是用这种方法入手的:“据说郭沫若同志生前常用这样一句格言与科学家们共勉:‘道吾恶者是吾师,道吾善者是吾友,阿谀我者是吾贼。’这真是至理名言。人们明白这个道理并不难,但是照这样做却不易。”由此入题,则使人感到简简洁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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