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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已申报抄税购方未抵扣怎么开红字发票

发表时间:2024-10-06 15:24:10 来源:网友投稿

当销售方已经申报了抄税,但购方尚未抵扣的情况下,想要开具红字发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首先购方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提交红字发票申请,并在系统中选择对应的蓝字发票。其次销售方在系统中对购方的申请进行确认。确认后双方需要同步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红字”字样。最后购方在抵扣时,需将红字发票作为附件上传至增值税发票抵扣系统中。这样即使销售方已申报抄税,购方也能成功开具并抵扣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系统会自动根据蓝字发票的税额计算红字发票的税额,购方无需手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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