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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作废的规定及通知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10-06 16:34:48 来源:网友投稿

税务机关作废的规定及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因故需要作废的,应当通知纳税人重新申报。

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资料有误,需要作废的,应当通知纳税人重新填报。

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资料不完整,需要补充的,应当通知纳税人补充。

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通知纳税人重新填报。

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资料有疑问,需要进一步核实,应当通知纳税人核实。

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资料有误,需要更正的,应当通知纳税人更正。

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通知纳税人重新填报。

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资料不真实,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通知纳税人调查核实。

以上是税务机关作废的规定及通知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税务登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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