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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固定资产增值税是并用应交税费吗

发表时间:2024-10-06 17:28:04 来源:网友投稿

生产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并不是直接计入“应交税费”科目。根据会计准则,生产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这意味着企业在购入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用来减少其应缴纳的增值税。具体操作上这部分增值税通常会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产生的销项税额会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通过这两个科目的借贷方差额,企业最终计算出应交或应收的增值税额。所以生产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是单独核算的,不是直接用“应交税费”科目来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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