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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增值税票时发现与预收款户名有误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24-10-06 18:18:25 来源:网友投稿

在开增值税票时,若发现预收款户名与实际不符,应立即停止开票。首先联系客户确认正确的户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填写《增值税发票作废申请单》,注明错误的发票号码、金额、开票日期等信息。

将作废申请单连同原发票一同交回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审核后,会将原发票作废,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客户收到新发票后,需核对无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同时将错误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联进行销毁处理。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持沟通畅通,确保客户和税务部门对情况有清晰的了解。这样既能避免财务风险,也能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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