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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已经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发表时间:2024-10-06 18:31:32 来源:网友投稿

销售方已经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在后续发现需要更正或作废,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首先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作废或更正。如果发票未认证,可申请作废。如果发票已认证,需先进行红冲操作,即开具与原发票相同金额的红字专用发票,以此来抵消原发票的税额。然后销售方需将红字专用发票与原发票一起退回购买方,由购买方重新认证。最后销售方将相关资料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将原发票信息从系统中删除,作废或更正完成。在处理过程中,需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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