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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增值税发票未收款怎么做账

发表时间:2024-10-06 18:52:00 来源:网友投稿

开出增值税发票未收款的情况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首先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反映已开出发票但尚未收到款项的销售收入。

其次根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反映已开具发票并应交的增值税。

当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反映销售款项的收回。

如果开出发票后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或折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的借贷方向。

以上会计处理步骤可以帮助企业准确记录应收账款和增值税等科目,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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