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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同销售怎么可以抵扣进项呢

发表时间:2024-10-06 19:40:09 来源:网友投稿

不适同销售是指企业将货物或服务销售给其他企业,但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销售行为。虽然不适同销售不能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抵扣进项:

转让方将货物或服务销售给受让方时,应开具普通发票,受让方在购买货物或服务时支付增值税。

受让方将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将抵扣的进项税额从销售额中扣除,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如果受让方将货物或服务再次销售,需要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与抵扣的进项税额相抵。

,不适同销售抵扣进项税额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如受让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取得的普通发票真实有效等。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确保合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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