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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残保金怎么核

发表时间:2024-10-06 19:47:43 来源:网友投稿

北京残疾人保障金(简称“德残保金”)的核算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的: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需在每年4月底前向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应缴纳的残保金。

税务机关根据申报信息,计算应缴纳的残保金金额。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实行按月申报、按季缴纳的方式。每季申报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将生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税务机关审核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开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通知书》。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收到缴纳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要求缴纳残保金。

纳税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残保金,逾期未缴将产生滞纳金。

税务机关对缴纳情况进行核算,对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依法进行追缴。

残保金核算完成后,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用于保障残疾人权益。

整个核算过程由税务机关负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需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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