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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库存单价怎么核算

发表时间:2024-10-06 21:47:34 来源:网友投稿

商品的库存单价,通常是指商品在库存中的成本价格。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先进先出法(FIFO)和加权平均法。

先进先出法:假设商品是按照购入的顺序出售的,那么先购入的商品先出售,后购入的商品后出售。库存单价就是最近一次购入商品的成本价。

加权平均法:将所有库存商品的成本加总,然后除以商品的总数量。这种方法计算出的库存单价是所有库存商品的平均成本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记录每次购入商品的成本和数量。

使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库存单价。

根据库存单价计算库存商品的总价值。

例如某商品3月1日购入100件,单价10元;3月10日购入200件,单价12元。如果采用加权平均法,库存单价为(100×10+200×12)÷(100+200)=11.2元。这样库存中剩余的300件商品,总价值为11.2×300=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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