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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学前教育受教育者法律地位

发表时间:2024-10-07 00:20:06 来源:网友投稿

学前教育受教育者,即幼儿,在我国法律地位上享有以下权利:首先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其次法律明确规定了幼儿园对幼儿的教育、保护、医疗等责任,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幼儿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具体体现在:1. 幼儿园必须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伤害;2. 幼儿园应提供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教育环境,促进幼儿全面发展;3. 幼儿园应尊重幼儿的个性,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4. 幼儿园应保护幼儿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幼儿个人信息。总之学前教育受教育者的法律地位得到了我国法律的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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