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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免征契税

发表时间:2024-10-09 01:54:28 来源:网友投稿

契税是指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对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下情况可以免征契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免征契税。

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且由政府补偿、赔偿的,免征契税。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具体免征契税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照当地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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