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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工大病二次报销标准

发表时间:2024-10-10 22:41:53 来源:网友投稿

重庆市职工大病二次报销标准如下: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后,可申请大病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报销比例为60%,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大病二次报销只针对个人负担部分,且每年限报一次。报销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均符合医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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