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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裁定的复议由谁审理

发表时间:2024-10-10 23:05:02 来源:网友投稿

先予执行裁定的复议,通常由作出原裁定的法院进行审理。根据中国法律,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这种复议程序属于内部监督,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先予执行裁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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