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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分工

发表时间:2024-10-13 16:12:23 来源:网友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负责国家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协调和宏观指导。具体分工包括:制定教育政策、规划、标准;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管理教育经费;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教育科学研究;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信息化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教育事项。教育部还负责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师资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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