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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7条如何理解

发表时间:2024-10-13 18:48:13 来源:网友投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主要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形和计算标准。简单来说这条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

如果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者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条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失去工作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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