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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的以的用法

发表时间:2024-10-14 13:16:38 来源:网友投稿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句话中的“以”字,在这里是介词,表示“用、凭借”的意思。这里的“以”连接的是两个动作:“辟患者”和“何不为也”。整个句子的意思是:既然有办法可以避免患者,为什么不这样做呢?这里的“以”强调的是手段和方法的运用,表明说话人认为采取某种措施是可行的,并对此表示疑问。所以“以”在这里起到的是引导手段或方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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