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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5大不平等条约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4-10-25 07:40:18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近代历史上,由于列强的侵略和不平等对待,签订了多项不平等条约。其中最为著名的五大不平等条约包括:

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规定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开放五个通商口岸,赔款2100万银元,标志着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的诞生。

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规定美国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享受领事裁判权。

中法《黄埔条约》(1844年):与中美《望厦条约》类似,法国获得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领事裁判权等特权。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规定清政府赔款、开放更多通商口岸,允许外国传教士在中国传教,外国人可在华租地建坟。

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甲午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规定割让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开放多个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中国设立工厂。

这些条约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加剧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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